防护服可燃性测试仪 可燃性样品数量和要求
可燃性样品数量和要求:
1,至少从3件防护服上裁取样品,尺寸为105mmx50mm。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预处理。
2,检测方法
3,检测装置。样品支架高度应可调节,可作水平移动或圆周运动,水平速度可调节任意设置。点燃燃烧器后,调节火焰,使燃烧器顶端的火焰高度达到(40±4)mm,在燃烧器顶端上方(20±2)mm处用直径约1.5mm的热电偶探针测量火焰温度,应为(800±50)℃。
测试时防护服材料外侧朝向火焰,使样品105mm边缘与样品运动方向保持垂直,样品通过火焰上方的距离是50mm。以(60±5)mm/s运动线速度通过火焰,并记录样品通过一次火焰后的燃烧状态。
售后服务承诺:
1、服务宗旨:快速、果断、准确、周到、彻底
2、服务目标:服务质量赢得用户满意
3、服务效率: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,供方在接到通知后,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可达到现场并开始维修。
4、服务原则:产品保修期为一十二个月,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F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,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损坏,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,由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,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价计。